据统计,药物性肝损害的发生率仅次于皮肤黏膜损害和药物热。
药源性肝炎的不良反应报告确实有上升趋势。根据以往的资料和一些病例显示,女性服用避孕药或减肥药可能导致药源性肝炎,更有服用抗高血压药导致药源性肝炎不治而亡的。
药物性肝炎的表现依程度轻重,轻者没有明显的病状,仅血中转氨酶升高而已。药物性肝炎最危险的是爆发性肝炎,肝脏细胞突然大量死亡,肝脏修复速度赶不上破坏的速度,病情急转直下,病人在一两周内就有可能死亡。
任何药物都有可能造成药物性肝炎
为什么吃药也会吃出“肝炎”呢?
药物进入人体后,最主要的代谢、解毒场所是肝脏,假如药物具有毒副作用,首当其冲受到损害的必然是肝脏,其中来自消化道门静脉的药物对肝脏的影响尤为严重。具体到每个人用药后是否发生肝损害,除了药物本身的作用外,与个体的差异也有很大关系,即与个人体内肝药酶的情况有关。
从理论上讲,任何药物都有可能造成药物性肝炎。据国内外资料显示,大约有500多种常用药物程度不同地具有毒副作用,一旦用量过大或用药时间过长,就有可能发生蓄积中毒,特别是错误合用两种以上药物时,毒性更会增强。此外,属过敏体质的病人由于不能耐受药物,所以即使服药量在常用范围内也会引起肝脏损害,甚至引发“药源性肝炎”。
一般三个月内可复原
药源性肝炎与甲肝、乙肝等有一定的区别,大多为患者自身用药不当所致,没有一定的传染性。如果药物引起的肝脏损害属轻度或中度,应减少或停服原来的药物,加服一些保肝药,一般1至3个月肝功能即可恢复。
当然,一旦发生重度症状,应立即住院治疗。为避免药源性肝炎的发生。“是药三分毒”,千万不要听信广告上说的“安全有效,无毒副作用”的宣传,不要随便服药。如果非要吃药,服药前一定要看清药品说明书中的“成分”,或不良反应中是否有“肝脏损害”,如果有的话,在服用期间一定要定期检查自己的肝功能,一旦转氨酶升高或有升高的趋向,应立即停药到医院咨询专业医生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