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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用药隐患多 如何避免?
2015-10-22    来源:爱美网    点击: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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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孕妇用药值得我们关注。不合理的用药可能会导致孕妇和胎儿受到伤害,这是我们马虎不得的事。

     一、孕期用药的隐患

  一般说来,从受孕日(受精日)开始的大约3个礼拜期间,这时期所使用的药,一般都不会对胎儿造成影响。不过,从怀孕2个半月到4个月初期为止,是胎儿身体器官形成的时期,在这段时期,有时候会因为所服用的药量和种类因素,而引起胎儿身体畸形的危险。

                                                                  

 

  在胎儿身体器官大致形成的怀孕4个半月以后,就没有造成畸形之疑虑,不过,却可能会影响胎儿各器官的发育。妊娠后,孕妇各个系统和器官均发生了一些变化,使许多药物在体内的过程非但不同于非孕期,而且还能通过胎盘到达胎儿体内,影响胎儿,或通过乳汁影响新生儿。因此,近年来对于孕妇用药已引起了广泛的重视。药物对胎儿、新生儿的影响,取决于药物的种类、剂量、持续作用时间以及通过胎盘的速度和程度,特别取决于胎儿的发育处于什么阶段及其药物的反应。

   在给孕妇用药时,必须考虑到药物对胎儿、新生儿的影响:

  1.致畸

  孕妇用药引起胎儿畸形,多发生于妊娠12周以内,而以8周内影响最大。此期,胎儿正处于胚胎相继分化和联合阶段,各系统尚未完全形成,如妊娠早期,使用某些种类的抗早孕反应,某些保胎的激素类药(雌激素等),部分抗生素(氯霉素抗滴虫药卡那霉素等),可能导致胎儿畸形。

  2.致癌

  目前已证实乙烯雌酚和乙烷雌酚有致癌作用。有报导,用过乙烯雌酚保胎的妇女所生女孩中,有0.14-1.4%成长到12-24岁之间,可能发生阴道透明细胞癌。此外,还可能引起流产死胎和发育畸形。

    3.发育缺陷

    早期口服四环素,可能引起小肢体畸形,孕16周后用药,可致牙质发育不全或骨质发育迟缓、乳牙发黄。

  4.呼吸抑制

  吗啡哌替啶,可抑制新生儿呼吸中枢,甚至死亡;利血平可引起新生儿鼻塞而导致呼吸困难。以上用药,在胎儿娩出前1小时尽量不要应用。

  5.溶血

  部分新生儿,尤其是早产儿红细胞对某些药物的溶血反应敏感。凡能引起肝功能破坏,以及引起溶血和促使血浆蛋白与胆红素分离的药物,均可致新生儿黄胆和脑核黄疸。故妊娠晚期,应慎用磺胺药,人工合成的水溶性维生素K等药物。

    二、孕妇用药别走极端

  “中成药安全副作用少”。抱着这样的心态,孕妇感冒发烧的时候,常常第一时间想到药店去购买中成药。 

  可见,中成药对孕妇也并非百分百安全。而服用中成药时,一定要认真地看药物说明书,如果上面写着有孕妇禁用或者孕妇慎用,那么最好在医生的指导下使用这些药物,而不是自己擅自决定来用药。

   三、孕妇用药注意事项:孕妇不能用的西药

  1.四环素:致牙釉质形成不全,骨骼、心脏畸形等。

  2.氯霉素:致新生儿血液循环障碍、呼吸功能不全、发绀、腹胀(即灰婴综合征)。

  3.庆大霉素:造成胎儿耳损伤,甚至引起先天性胃血管畸形。

  4.磺胺类药物(以长效磺胺和抗菌增效剂为主):致高胆红素血症、脑核性黄疸、畸形。

  5.阿司匹林:致胎儿小、畸形,引起新生儿出血及肝脏的解毒功能障碍。

 

                                                                  

 

  6.扑热息痛:引起新生儿高铁血红蛋白血症。

  7.消炎痛:引起黄疸和再生障碍性贫血。

  8.安定:可致胎儿畸形和女胎男性化。

  

KEYWORDS: 致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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