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发布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方案
2017-08-15 来源:医药网 点击: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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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陕西省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全省城市公立医院全面推行药品采购“两票制”,即药品从生产企业到流通企业开一次发票、流通企业到医疗机构开一次发票,降低药品虚高价格。
《陕西省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全省城市公立医院全面推行药品采购“两票制”,即药品从生产企业到流通企业开一次发票、流通企业到医疗机构开一次发票,降低药品虚高价格。此外,《方案》还明确公立医院要全面配备、优先使用基本药物和低价药。
8月8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陕西省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实施方案》,要求在全省确定11个短缺药品和急抢救药品储备基地,统筹采取定点生产、药品储备、应急生产、协商调剂等措施,确保药品市场供应。全省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药品网上采购率将达到95%以上。
《方案》要求,医疗机构开展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同品种药品通过一致性评价的生产企业达到3家以上的,不再选用未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品种;未超过3家的,优先采购和使用已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品种。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的违法违规行为,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查处。健全短缺药品、低价药品监测预警和分级应对机制,建立完善短缺药品信息采集、报送、分析、会商制度,动态掌握重点企业生产情况,在全省确定11个短缺药品和急抢救药品储备基地,确保药品市场供应。
《方案》提出,全省城市公立医院全面推行药品采购“两票制”,即药品从生产企业到流通企业开一次发票、流通企业到医疗机构开一次发票,降低药品虚高价格。组建采购联合体,按国家要求在省药品采购平台上开展带量、带预算采购,进一步提高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的参与度,全省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药品网上采购率达到95%以上。
《方案》明确,公立医院要全面配备、优先使用基本药物和低价药。坚持医疗、医保、医药联动,同步实施城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与药品零差率销售,保留中药饮片(含颗粒剂)加成销售政策。
门诊患者可自主选择在医疗机构或零售药店购药,医疗机构不得限制门诊患者凭处方到零售药店购药。严格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将医药费用控制情况与公立医院财政补助、评先评优、绩效工资核定、院长评聘等挂钩,对达不到控费目标的医院,直至追究医院院长责任。(中国制药网)
KEYWORDS:陕西省 政策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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