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开诊所向来需要越过重重关卡。11月1日,国家卫计委公布了《关于修改〈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的征求意见稿,拟取消之前医疗机构在职、因病退职或者停薪留职医务人员“不得申请设置医疗机构”的规定。如此一来,...
医生开诊所向来需要越过重重关卡。11月1日,国家卫计委公布了《关于修改〈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的征求意见稿,拟取消之前医疗机构在职、因病退职或者停薪留职医务人员“不得申请设置医疗机构”的规定。
如此一来,今后在职医生开诊所将不再受到有形的限制,但医生的“单位人”身份或仍是医生“走出去”的阻碍。
公开资料显示,现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下称《细则》)发布于1994年,主要目的在于规范医疗机构的类别和设置要求。《细则》规定,“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正在服刑或者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医疗机构在职义务人员等,均“不得申请设置医疗机构”
且在医疗机构的类别中,只有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疗养院等在公众普遍认知范围内的医疗机构被明确列出,医学检验中心、病理诊断中心这类专攻某项服务的机构不在医疗机构类别的名单内。
此次卫计委决定修改《细则》的部分内容,其最引人注目之处是放宽了在职医务人员设置医疗机构的限制,将医学检验中心、病理诊断中心、医学影像诊断中心、血液透析中心、安宁疗护中心都明确纳入医疗机构类别。这些调整在一些医学界人士看来,是政府对现实医疗服务供需情况变化的回应。
从1994年至今,中国医改不断深化,越来越多的体制内医生想要获得更广阔的发展空间,仅靠政府举办的公立医疗机构亦难以回应公众日益多样化的医疗需求。近两年医生集团、医生工作室等新模式的出现,以及社会资本布局医疗服务市场的雄心,更凸显过去很多规定不合适宜。
网名为“急诊科女超人”的微博红人于莺,曾是协和医院里经验丰富的急诊科医生,在那里她几乎只有50%的时间用在临床上,没有办法帮助更多人把疾病遏制在萌芽状态。于是在2013年,于莺辞职“下海”,决心开办私人全科诊所。
但事实证明,医生开诊所比想象得更难。除了卫生部门对医疗资源配置的行政规划,还有许多无形的障碍。于莺对财新记者表示,举办医疗机构要满足环评等多项政府规定,要跑很多部门,经过很多道审批,审核和批准的权力都在政府手里,公平和效率都成问题。
另一方面,要从公立医院吸引人才加入,也绝非易事。2015年1月,国家卫计委等五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和规范医师多点执业的若干意见》,欲放宽医师多点执业的前提条件。在那之后,于莺在筹备诊所的过程中仍然发现,公立医院医生想到私营医疗机构多点执业,还是会“多多少少遇到些困难”。
现在,尽管卫计委拟取消在职医务人员不得设置医疗机构的限制,这在于莺看来,其具体效果可能会和多点执业政策遇到的情况一样,政策虽然放开了,但只要医生还是公立医院的单位人,医生就还是在枷锁之中。
“医院肯定不乐意医生出去,多点执业也好,开诊所也好,医生没有劳动合同的保障,医院可以增加你的工作量,用各种办法限制你出去”。于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