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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大税改,医疗器械企业营业成本直降!
2016-03-16    来源:环球医药网    点击: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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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国务院终于出手了,李克强总理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时表示,从5月1日起要全面实施“营改增”,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并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

    国务院终于出手了,李克强总理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时表示,从5月1日起要全面实施“营改增”,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并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
   健康服务业(医药产业)位列《国务院关于印发服务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其中而医疗行业行业属于医药产业的子领域,这也就意味着,医疗器械行业也能享受到此次政府进行“营改增”的政策红利。
    关于营业改方面,国家财政部部长楼继伟于3月7日做了这样的说明:营业税是一个按照每个企业的流转额、交易额征收的税,妨碍了企业优化经营模式。
所以,要打通这个抵扣链条,使得它真正成为增值税,在每个环节增值进行征税,这个方向是必须坚持的,今年是个硬任务。这样做之后,非常有利于支持服务业的发展和制造业的转型升级。
    那么,究竟营业改能带来哪些利好呢?
    降低成本
   楼继伟所说的基本思想就是打通流转额、交易额的抵扣链条,将营业税转化成增值税,此次营业改最大的特点是减少重复纳税,有利于企业降低税负。
    医疗器械企业原来通常会产生的营业税成本,现在营改增后可能不会发生任何实际的增值税成本。
    先来看一个简单的例子:
    A非营利医院与B投资公司合作,由B投资公司提供一台CT供A非营利医院使用,CT的检查费收入五五分成。
    那么,B投资公司设备转让给医院使用取得的分成收入,应按“服务业——租赁”科目缴纳营业税。
    而营业改后,可以在增值税中进行抵扣,为企业节省了不少成本。
    而且,企业日常的杂费:例如餐费、交际费、住宿费顾问费、咨询费等等,以前都是要计入成本,现在都可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营业成本将会大大降低。
    业务增长
    一般纳税人能够独立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客户为了实现进项税额的抵扣会更加愿意购买械企的产品,械企也可以因此获得稳定的客户,分享增值税带来的业务新机遇。
    与此同时,械企在成为增值税纳税人后,集团内部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将不再重复缴纳营业税,公司购买的外包服务等也可以纳入进项抵扣,有利于企业精细化和专业化的分工协作,有利于企业向更高目标发展。
KEYWORDS:国务院 医疗器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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